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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王永民败诉五笔字型专利案真相


一场先赢后输的官司
  这场知识产权纠纷案的焦点是五笔字型第3版专利权能不能覆盖五笔字型的第4版。王永民发明的五笔字型只有第3版获得国家专利,但是,在社会上流行和使用的是五笔字型第4版。
  
  这起诉讼曾经受到全世界所有生产计算机厂商、中国本土汉卡制造商们的关注,因为当年在中国销售任何品牌的计算机和汉卡都要安装五笔字型软件。
  
  汉卡在今天对很多人来说已经是个陌生的电子产品。1985年至1988年,计算机逐渐在中国 普及。但那时的计算机不能直接排版和处理中文,要加上一块带中文字库和五笔字型的板卡,人们把这种板卡叫汉卡。一块香烟盒大小的汉卡成本在300元至 500元,出售的价格在1500元至2000元,当年一台冰箱的价格在1500元左右,对比之下汉卡的利润十分诱人。
  
  当年市场上销售的汉卡有:联想公司的前身——中科院计算所新技术公司制造的联想汉卡;金山公司制造的金山汉卡;晓军电脑公司制造的晓军汉卡;巨人公司制造的巨人汉卡;四通公司制造的四通汉卡;东南公司制造的东南汉卡等。
  
  如果王永民胜诉,全世界所有在中国销售计算机和制造汉卡的厂商们,都要向王永民支付大笔专利使用费。
  
  如果王永民败诉,这些厂商们则会举杯相庆。
  
  1993年,北京市中级法院知识产权庭一审判决王永民胜诉,宣布五笔字型第3版专利权覆盖第4版。当年北京市中级法院知识产权庭还将该判决列入北京市十大知识产权纠纷案对外公布。
  
  但4年之后的1997年,北京市高级法院宣布了二审判决,结果是王永民败诉,五笔字型的第3版专利权不能覆盖五笔字型第4版。
  
  从1992年到1997年,历时6年之久的五笔字型知识产权案,被称为中国知识产权世纪末第一大案。
  
  在这漫长的诉讼过程中,中国社会各界人士对知识产权认识程度和保护意识,对民营科技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对“姓资”、“姓社”的争议和观念误区等,都影响着五笔字型案的最后结果。
  
  在中国加入WTO后的今天,回首王永民的五笔字型知识产权案,令人扼腕长叹。
  
  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在中国,只有王永民的五笔字型软件能够跟美国微软公司和其他跨国软件公司的产品抗衡,但是王永民的五笔字型却败诉在“姓资”、“姓社”的陈旧观念之中……
  
  “一介书生,半个农民”
  
  王永民身材不高,总戴着一副很大的黑色框架眼镜,他性格温和,说话时略带河南口音,经常自嘲地讲“自己是一介书生,半个农民!”给人一种幽默感。
  
  1969年,毕业于中国科技大学的王永民,被分配到四川省国防科委下属某单位工作。不久因水土不服得上肝炎,—病就是数年。
  
  1978年,因家中父母日日心忧想念自己,王永民从四川调回家乡河南省安阳,在安阳科委工作。
  
  一个偶然的机会,王永民结识了著名学者郑易里,并且了解了郑易里的“郑码”。王永民还了解到 由于汉字是世界上惟一的表意文字,汉字的这种特殊性,无法进入起源于表音的文字,也就是拼音文字的计算机领域。汉字的输入技术成为进入计算机时代的瓶颈。 有人提出改变汉字的性质,用汉语拼音来代替汉字,以便进入计算机时代,这种方法得到不少人的赞同。但是,这个方法如果真正实施,不仅会使流传数千年的汉字从此消失,还会给中国的后代子孙造成无法跨跃的鸿沟,他们从此不认识汉字,古老的中华文化也无法流传。王永民暗暗立下雄心壮志,一定要发明出汉字输入法来解决这一问题。
  
  废寝忘食、夜以继日的研究工作,王永民为研究汉字字根所写的卡片,叠摞起来有几十米高。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罗干当年任河南省科委主任,他非常支持王永民的汉字计算机输入研究项目,特批5万元人民币的科研经费。
  
  1983年,王永民终于研制和发明出五笔字型,这种输入法使汉字顺利的进入计算机时代,每分钟输入汉字超100字。五笔字型同时也获得了中、美、英三国专利。
  
  艰难推广五笔字型
  
  王永民虽然发明出五笔字型,又有难题摆在他的面前,如何向社会推广五笔字型?在河南肯定不行,当年河南全省也没有几台计算机,他只好前往北京。 1984年,王永民来到北京,住在府佑街135号中央统战部的地下室7号房间,一住就是两年。
  
  王永民在北京推广五笔字型的方法,是到中央各部委宣讲五笔字型,这些部委在所属的计算机上安装五笔字型软件后,又有大批人员需要培训。王永民又当上培训员的角色。
  
  为了更好的推广五笔字型,王永民还亲自撰写五笔字型教材。回忆当年的情景,王永民说:“日子 过的非常苦,每天七、八块钱的房钱,我都出不起,尽量节衣缩食省下钱交房租。夏天就一套衣服,白天穿晚上洗,第二天早上干了以后再穿上。谁请我讲,我都去 讲。中午有人管饭我去,中午没人管饭我也去。讲三天,讲五天都行。全部费用我自理,一分钱不要。”
  
  王永民还与北大方正的前身——北京大学计算机公司以及四通公司签订协议,在方正排版系统和四通打字机中使用五笔字型,“借船出海”扩大影响。
  
  美国数字公司(DEC)是购买五笔字型专利使用权的第一家外国公司, 向王永民支付了20万美元专利使用费。
  
  随着五笔字型在中国计算机领域中的影响不断加大,王永民在北京站住脚,为加快推广普及五笔字 型,他还创办王码公司。不久, 在中国掀起教授五笔字型的浪潮,专门教五笔字型的学校遍地皆是,白天和晚上都有大批的人在这些学校里专心的学习五笔字型。是否会使用五笔字型,还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成为用人单位招聘时的一项关键要求。
  
  厂商要吃“白吃的午餐”
  
  1991年初,中国计算机市场逐渐成熟,伴随着四通打字机的销售高潮,王永民发明的五笔字型普及全中国,一时之间,普天之下莫非王码。
  
  既然五笔字型汉字拥有知识产权,生产计算机和汉卡的厂商,在计算机和汉卡中预装五笔字型软件向消费者出售,就应当向王码公司支付专利使用费,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就像在计算机中预装美国微软公司的视窗系列平台软件,要向微软公司支付知识产权费用一样。
  
  再有, 厂商在计算机和汉卡中预装五笔字型,会使自己生产的计算机和汉卡提高市场竞争力,产品的销售量大增获得巨额利润。向王码公司支付专利使用费是再简单不过的道理。
  
  但是,在1991年,中国大多数生产计算机和汉卡的制造厂商,预装五笔字型后,绝大部分没有向王码公司支付知识产权使用费。王永民为保护合法权益,用大量的人力、物力、资金调查在中国和中关村电子一条街上,生产和出售计算机和汉卡的厂商非法预装五笔字型的情况。
  
  1992年4月10日,王码公司向非法预装五笔字型软件的近百家厂商发送律师函和通知书,要求这些厂商向王码公司支付五笔字型知识产权使用费。
  
  律师函并没有给王永民带来专利费,反而带来了一场官司。中科院下属的“中国东南技术贸易公 司”在接到王码公司的通知书以后,以东南公司制造的东南汉卡是使用张道政发明的五笔字型专利,没有使用王码公司的五笔字型为理由,用东南公司名誉权受到损 失为诉讼请求,向海淀区法院起诉王码公司并索赔巨款。
  
  王永民得知海淀区法院受理东南公司起诉后,1992年12月10日,又向北京市中级法院起诉东南公司,状告东南公司出售的东南汉卡侵犯王码公司知识产权并索赔巨款。
  
  1992年12月19日,海淀区法院公开审理该案。
  
  1993年8月27日,北京市中级法院新成立的中国首家知识产权庭受理该案。由于北京市中级法院对该案的受理,海淀区法院暂停东南公司状告王码公司的审理工作。
  
  1993年12月24日,北京市中级法院知识产权庭宣布一审判决,判决东南公司败诉,支付王码公司24万元人民币,今后使用五笔字型第4版技术,应与王码公司协商支付合理费用。
  
  1994年1月6日,东南公司向北京市高级法院上诉,不服一审判决。
  
  王码公司一审胜诉的消息,对于那些没有向王码公司支付专利使用费,非法预装五笔字型的计算机和汉卡的生产厂商来说,如同惊天大祸从天而降。这些厂商不仅今后要为使用五笔字型第4版付钱,还要为以前没有经过王码公司许可,使用五笔字型第4版的行为支付专利费用。
  
  一个由厂商们发起的“倒王永民俱乐部”迅速成立,共同研究如何向王码公司开战,达到不支付知识产权费的目的。
  
  公知的技术?
  
  1993年12月24日下午2点,联想集团总部6楼会议室召开“发展汉字输入技术与保护知识 产权关系”研讨会。到会的有联想集团原总工程师、联想汉卡发明人倪光南,中国长城计算机集团公司总经理曾砚明,中信技术公司张元凯,北京晓军电脑公司总经 理雷军,四通公司总工程师刘菊芬等计算机和汉卡生产厂家,以及有关汉字研究的专家学者。
  
  研讨会的主要内容是针对王码状告东南公司一审胜诉问题。王码公司状告东南公司,联想这些公司为什么如此感兴趣?原因 大概在于联想起家的联想汉卡中装有“五笔字型”,联想汉卡为联想公司带来第一桶金,如果王码公司向联想公司收费,数目非常可观。
  
  这次研讨会推出惊人的论调,到会的一些人士认为:“五笔字型技术中的字根出自于汉字的"横"、"直"、"撇"、"点"、"折"等,这些"横"、"直"、"撇"、"点"、"折"都是几千年祖先流传下来的,是公众所知道的。所以五笔字型技术也应 是公知技术,不应受到专利法的保护。
  
  为什么说这种公知技术的论调是谬论呢?大家都知道作家和每个人所写的文章都会自动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要用这种理论推理,文章都会是公知技术所构成的不需要保护。因为汉字是几千年前老祖宗传下来的,写文章的人只不过是把一些汉字的顺序改便一下,不也可称为公知技术吗?
  
  1994年9月6日下午,联想公司在中关村奥林匹克饭店召开联想集团关于“五笔字型”专利纠纷案情况通报会,北京上百家媒体记者参加了这次通报会。
  
  联想公司总裁柳传志、原总工程师倪光南出席该会议。倪光南向记者介绍联想公司与王码公司“五笔字型”专利纠纷情况,并宣布正式加盟“五笔字型”纠纷与王码公司对簿公堂。
  
  笔者也参加了联想公司召开的有关“五笔字型”纠纷会,联想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问笔者:“你认为这场官司谁能胜诉呢?”
  
  笔者说:“联想必输。”这位负责人听完后微微一笑,不做他言。
  
  1997年7月25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做出最终判决,判决“五笔字型”3版专利权不保护“五笔字型”第4版,王永民败诉。由此,五笔字型是白吃的午餐,成为“公知技术”。
  
  破屋遭暴雨
  
  王永民在败诉之后的伤心泪还没擦干,马上又遇到第二次打击。东南公司起诉王码公司名誉权案复苏开庭审理,海淀区法院以北京市高级法院的判决为依据,宣布王码公司败诉,并赔偿东南公司一笔巨款。
  
  此时,王永民已经被长达5年之久的五笔字型诉讼案拖的筋疲力尽,终审败诉让他备感伤心,已经无力再应付海淀法院的诉讼案。王码公司的经营也一落千丈,公司的银行帐号、办公地点也受海淀诉讼案的牵连被查封。
  
  悲愤交加,王永民决定出国定居永不回国。他在临行前给关心过他的河南省某领导人写了一封告别信。这位领导人看完大为吃惊。王永民不仅是优秀的科学家、发明家,还是北京市十大优秀共产党员,曾在中南海受到江泽民的接见,这样的人到国外定居,不仅是国家的损失也是一种嘲讽。
  
  河南省的这位领导人火速上报中央有关部门负责人,中央有关部门负责人非常重视这件事,做出指示劝阻王永民不要出国定居,并且帮助王永民解决问题,这才让王永民先生渡过了难关。
  
  还是姓“资”与姓“社”的问题
  
  王永民的五笔字型案一审赢在什么地方?二审输在什么地方?为什么一审判决五笔字型第3版的专利权保护第4版?二审判决五笔字型第3版的专利权不保护第4版?成为众人猜测的谜团。
  
  笔者为知道该谜团的真相,搜集了约5公斤重的有关五笔字型材料、照片等。
  
  1994年初,笔者还走访了时任北京市中级法院知识产权厅厅长、现任北京市中级法院一中院副院长的宿迟。宿迟毕业于北京大学,曾被公派到德国深造一年。正是他主持了五笔字型专利纠纷案一审的审判工作。
  
  宿迟与笔者谈起该案时说:“在中国的软件业,目前只有五笔字型软件能够与国外跨国公司如微软、CA等公司的软件抗衡,并拥有中国自主的知识产权,这样的软件不受保护还保护什么?”
  
  宿迟的这番话到今天仍然掷地有声。
  
  1994年中旬,北京市海淀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一位负责人与笔者谈起五笔字型案时说:“我认为向五笔字型发明人王永民和王码公司交付使用费是应该的,但不能交的太多,应该协调一下。”
  
  1994年底王永民对笔者说:“有人说我胜诉了,国家的钱全部流入我的腰包里,其实这些人错了,交纳五笔字型使用费的大头是国际跨国公司。”
  
  1994年秋,笔者与五笔字型纠纷案有关公司的一位负责人士交谈时,他说:“我们是国有企业,绝对不可能把钱交给王永民,他是私营个体户。”
  
  以上几个人的谈话,并不足以完全解开五笔字型案的谜团,还需要一些事实细化五笔字型案。
  
  从1978年到1994年初,中国对计算机及相关配件实行高关税制度,用以保护国产计算机厂 商和国内计算机市场。在这期间国内主要生产计算机和汉卡的厂商,80%以上都是国有企业。如联想、长城公司等等。这些计算机和计算机汉卡,都配有五笔字型 输入法。如果让这些国有企业向王永民的王码公司交纳专利使用费,真的是一场大规模的国有资产向非国有企业转移,是用姓社的钱给了姓资的,是一场大是大非的 问题。在我个人看来,这是王永民败诉的根源。
  
  但是,那时,联想公司花费上亿元人民币向美国微软购买视窗95的专利权,这笔钱流进外国人的腰包,就不算国有资产流失?
  
  王永民与比尔·盖茨同样是软件发明人,同样是软件公司,可是结果为何不同呢!这就是用姓资、姓社来看待中国民营科技企业的结果。
  
  假如王永民的“五笔字型”软件知识产权得到保护的话,跨国公司就会向王码公司交纳巨额的专利使用费,王码公司同时会向国家缴纳相应的税额、开发出新的软件技术、为社会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可惜这只是一场美梦。
  
  我国目前有近5000万台计算机,每台计算机几乎都配备五笔字型软件。每台计算机只要向王永民交纳10元人民币的五笔字型专利使用费,王码公司目前将会拥有5亿元人民币的资产。
  
  三版与四版,豆与豆萁
  
  五笔字型的三版与四版的关系,是这场专利纠纷案关键问题。还会有不少读者产生这样的疑问,为 什么王永民先生只把五笔字型第三版注册专利,不给第四版注册专利?假如第四版注册专利,这场纠纷不是可以避免吗?用今天有关软件发展趋势来看,造成这些问 题的主要根源是中国司法制度的滞后性。
  
  1983年,王永民发明五笔字型第三版,当时中国的司法框架没有著作权法和软件相关配套的保护知识产权法规,只有专利法。五笔字型软件只好穿上专利法的发明专利外衣加以自我保护。
  
  这样一来,五笔字型的第四版也自然不能再次申请发明专利自我保护,因为第四版不是再次的新发 明。用现在的知识产权法规解释五笔字型第三版与第四版的关系,我们就会看到清晰的自然关系。五笔字型的第三版具备专利权或著作权后,第四版无论怎样改动多 少都是第三版的补丁版,这是软件的特征。
  
  王永民先生为五笔字型第三版申请发明专利,是在当年没有软件知识产权保护法规的情况下的无奈之举,可笑的是有些司法的执行者却拿旧的框架,去判决五笔字型三版与四版的关系。
  
  这就如同美国微软公司推出“视窗95”软件后,接连推出“视窗96”、“视窗97”、“视窗98”等一样,但是没有一个人会对视窗这些版本说三道四。
  
  纵观王永民的五笔字型知识产权纠纷案,中国法律界人士、新闻界人士、专家学者们对该案众说纷纭。但是他们都忽略一个致命的问题,那就是漫长的判决。
  
  五笔字型案从一审上诉到二审最终判决竟用三年多的时间,花费了1294天。在这种“马拉松”式的拖延执法期间,让人不难联想到,会有多少形形色色的关系等人为的因素,影响这个案子的公正判决。
  
  在新技术日新月异的今天,一项有关计算机软件纠纷案审理长达数年,这种拖延执法,就是对神圣司法公正的亵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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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16:59:49
巨人汉卡......

屎与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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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17:01:22
在中国能想出个有效的盈利模式才能赚钱

中国有中国特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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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17:02:14
五笔字型案从一审上诉到二审最终判决竟用三年多的时间,花费了1294天.在这种“马拉松”式的拖延执法期间,让人不难联想到,会有多少形形色色的关系等人为的因素,影响这个案子的公正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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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17:04:29
十几年专利时间也到了吧?还打个球官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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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17:07:24
这就是社会主义中国,知识产权是公家的,你做出来还要专利,没有你自己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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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17:08:41
啥也不好说,默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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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17:08:42
应该姓“资”与姓“社”,今天你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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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17:09:51
我讨厌五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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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楼 陆 发表于 2007-08-13 17:11:19
五笔本身并不完善,若论科学性或易用性它都有许多要改善的地方。但它对中国计算机业的贡献功不可没!所以必须要保护它,否则将无人敢于发明。中国将永远不会成为创造大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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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17:10:41
个体户受歧视 国营受保护 社会主义才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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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17:12:19
M B的!!

这就是中国对待人才的态度!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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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17:12:31
好文!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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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17:12:49
的确,对于我国而言,计算机的普及基本是建立在伤害软件作者的基础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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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17:13:46
用盗版的没有发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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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17:14:46
当然是出国去.然后在国外申请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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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17:14:33
楼上的,so发是我发明的,请付2007年专利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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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17:14:50
什么都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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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17:15:31
王永民没有用瑞星保护他的杰作啊..

真可惜..

我用瑞星.

我行!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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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17:15:32
以后除了专门的打字员,用五笔的人大概会绝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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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17:16:35
悲哀啊,虽然我不用五笔,,

王码公司本可以有更好的前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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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17:16:35
原来逆光南干过这种混账事,不过考虑到人有历史局限性,那也就没办法了。 不过还是被联想给开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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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楼 ice 发表于 2007-08-13 17:15:57
楼上没见过国外打得更长的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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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17:16:01
写的很好,那个年代没什么好说的,比较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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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17:16:45
狗ji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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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17:17:13
虽然不算新闻,虽然我也不常用五笔,

但是作为对中国一个自主专利的支持,我不得不说一句。

为什么我们真正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东西不能保护,而那些抄袭而来的所谓的XX专利就能够得到多人的追捧。

明显的,涉及太多厂商的利益,还有它们幕后的人物的利益了,对它们来说,令可它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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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17:17:50
现在的问题是,这篇文章出现的目的是什么?难道又要开始打官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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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17:18:29
其实三年不算什么,这涉及到公正与效率问题,有的案子一打七八年,十来年的都有,如果大家关注世界发达国家的司法实践就会发现,越是重要复杂的案件,诉讼时间就越长,涉及的问题也越烦琐,特别是知识产权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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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17:19:21
“视窗''''96”、“视窗''''97”、“视窗''''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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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17:18:42
卖炭翁的现代版。国有企业们就是太监,把炭抢走不说,还顺便把牛牵了。老翁想移居国外,结果某些当官的这时跑出来假惺惺地说他是人才,不能流失到海外。

某党发家史中这类巧取豪夺干的还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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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17:22:30
哈哈,真讽刺。这就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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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17:23:03
支持老王移居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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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17:24:25
真相?这篇文章的作者连王永民的基本资料都没搞清。

“1978年,因家中父母日日心忧想念自己,王永民从四川调回家乡河南省安阳,在安阳科委工作.”

王永民,河南南阳人,曾在南阳科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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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17:24:34
问题是奇怪的是现在著作权法出来了啊,现在大可打著作权纠纷案,不打专利案不就可以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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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楼 zerozzps 发表于 2007-08-13 17:24:39
正在用五笔的人飘过......不过..不是文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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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17:24:42
这样的做法真正的让有才华的人寒心啊,都跑了算了,就算你怀着为民,为天下,为中国的雄心,有这样的政府在到头来只是一事无成,还不如先出国,赚够了钱再回来该投资的投资,该捐助捐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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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17:25:31
不管第几版,五笔这两个字最早是叫王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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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17:25:35
五笔每天在用,这几行字也是用五笔打的,

虽说我不喜欢付钱,但支持国货我还可以尽一份力.



但不要太高啊,10-30元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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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17:25:56
确实是好文 道出了我国的诸多问题 这难道就是所谓的社会主义么 唉 为他默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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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17:26:54
无语 楼下的接起

重庆人耿直

成都人不耿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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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楼 w.vela 发表于 2007-08-13 17:27:43
嗯,影响了一代人的东西啊~

依稀记得当初晓军的2.13系列和金山的Super-CCDOS&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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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17:28:10
你自己笨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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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17:31:16
不管理用不用五笔,
五笔在2000年左右时是非常红的,
当时我们学校教电脑操作系统是DOS,都的内容一是WPS,一是五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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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17:31:43
现在好了,现在进入HX社会了,O ye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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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17:33:31
晕啊,文章好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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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17:34:05
真相究竟是什么呀,众说纷纭阿。难道就没有一个比较令人信服的媒体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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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楼 tua 发表于 2007-08-13 17:35:29
好老的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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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17:38:37
学过一点点五笔,也学过一点点仓颉,虽然一个简体输入一个繁体输入,可是总感觉两者很相似! 还有一点仓颉的编写者似乎在早年就宣布放弃仓颉的版权了,说是为了推进汉语的计算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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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楼 大眼夹 发表于 2007-08-13 17:38:41
太长了不想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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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17:39:15
倪光南,又出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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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17:42:08
看了这篇文章后,我决定再也不支持倪光南的UOF了!!!同意的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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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17:42:44
这篇文章开刷出来 就开始拜读,,



现在读完了回复下,已经不知道是会第几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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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17:45:53
国有资产给洋人可以,给国民就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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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17:46:50
坚持读完就是好样,

读完发现您在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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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17:51:44
什么联想,什么倪光南"反微软斗士",实质是个继得利益代言人,这样的人当选院士,就是对中国几千年文化的亵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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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17:52:32
“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在中国,只有王永民的五笔字型软件能够跟美国微软公司和其他跨国软件公司的产品抗衡”

不知是哪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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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17:53:55
在新技术日新月异的今天,一项有关计算机软件纠纷案审理长达数年,这种拖延执法,就是对神圣司法公正的亵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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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17:54:30
这是复杂的案子?摆明了是个白痴案件,当中掺了点河蟹因素就复杂化多元化社义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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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17:55:36
火星人,鉴定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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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楼 Microsoft 发表于 2007-08-13 17:55:39
寧予外邦,不予家奴 的典型例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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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楼 www.da-niu.cn 发表于 2007-08-13 17:55:40
原来倪光南是从那会儿就开始流氓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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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17:56:35
中国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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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楼 etng 发表于 2007-08-13 18:00:22
中国IT界没有联想,会怎样呢?

这帮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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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18:14:58
中国本来就是一个只讲人治不讲法制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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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18:17:39
宁予外人,不与家奴
是我们大清国的遗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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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18:20:50
叹叹叹。



我很想骂人,但是不知道骂谁。

可怜王大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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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18:25:08
这就是中国.我的砂发咋没了?难道被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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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18:25:22
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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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18:34:45
看到这,才知道中科院士们的辛酸...难道现在的院士X们,啥都出,就是不出成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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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18:35:17
这是黑社会。对待装B的假正经,就要采取流氓手段,要是在美国,这简直是天大的笑话,王永民你赶紧移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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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18:37:33
不要忘记我们还有王选院士和邓家稼这样的前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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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楼 Cain 发表于 2007-08-13 18:46:03
中国的技术以现在的模式来看永远没起色就是这个原因,好容易做出来点东西,马上被人给光天化日的抢劫了,谁还投入精力和资金去做?不如直接去抢一个来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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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18:50:52
对 倪光南 的印象大大折扣。

不知道曹操死前有没有对生前做过的事情表示忏悔,关羽有的。
上面这些人会不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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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18:53:35
别在中国搞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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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楼 老鱼 发表于 2007-08-13 18:56:29
支持王永民国外定居。让我们来入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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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19:05:40
看过了,写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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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19:2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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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19:27:47
我支持王码我这不发言了么~?用极点的飘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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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19:31:31
我用五笔不仅仅是看中它的速度,更重要的是打字的流畅感与可以盲打。所以不了解五笔的别再乱叫了。

你用拼音,并不代表你是小学水平。你会开车,不代表你是司机。五笔也不是打字员的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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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19:33:28
这次研讨会推出惊人的论调,到会的一些人士认为:“五笔字型技术中的字根出自于汉字的''''横''''、''''直''''、''''撇''''、''''点''''、''''折''''等,这些''''横''''、''''直''''、''''撇''''、''''点''''、''''折'''',都是几千年祖先流传下来的,是公众所知道的.所以五笔字型技术也应是公知技术,不应受到专利法的保护.



这就是大家所谓的中国民族企业的支持:联想干过的事情?倪光南、柳传志、雷军等人就是这副嘴脸???中国人的虚伪莫过于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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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19:36:04
是啊,要他们给钱,当然就是姓资的,因为只有资本主义国家才收所谓的专利费嘛;联想的东西在中国卖得这么贵,甚至比在外国的价格贵上几倍,这个就算是姓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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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楼 清廉战士 发表于 2007-08-13 19:36:37
出国吧......看着都能体会到王永民同志的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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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19:42:23
我在公司做网管,因为学计算机的,所以一直用五笔,但没想到办公室其他同事(非IT部门,非计算机专业)八个人除了一个用拼音外,其他的全部用五笔,刚知道时有点惊讶。

PS:前段时间刚走的会计也是用五笔的。



不会用的,不要认为没有人用,不会用,一是因为你没有去尝试学习,二是你学不会,或者是没有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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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19:44:51
这是一个流氓横行的国度!为什么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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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19:48:25
杜冰蟾也挺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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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19:49:34
原来河蟹早就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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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19:53:54
我是王永民早出国了,免得留在这片伤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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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楼 认命吧 发表于 2007-08-13 19:54:15
made in china





妈|||的在中国||||||||||||||认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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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19:58:41
王永民最大的败笔就是在国内申请了专利,如果和国内一些企业学习,就因该在国外注册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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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19:59:15
起码先出国缕缕思绪,修养好身心先,在国内呆着容易折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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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20:02:55
王先生还是出国吧,这个地方真不是好人待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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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楼 CCode 发表于 2007-08-13 20:03:57
不是太了解专利权 和投资人以研究者的利益分配问题.不过我想国家在80年代初投入那50000块,不能就这么打水漂了吧?这样完分判定王拥有专利权好像也不太合适.觉得这还是在一个特定时期(公有制经济)的遗留问题.这事拿着谁也不好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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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20:06:48
得了吧!这种煽情文字只会吸引来一堆粪青。

记得当年汉卡时代,王永民就打过官司,同五笔字形的第二发明人(王的助手),这篇文章怎么不提一下五笔字形的第二发明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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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20:12:42
我感谢老王。



接触电脑就从学五笔开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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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20:18:08
争执最后以王永民的让步了结,他把“非职务发明”改成“职务发明”,还确认专利权为四家共有,包括南阳地区科委、河南省计算中心、河南省中文信息研究会,以及王码公司(它是在提出专利申请五年之后成立的),同时他也获得了“四方全权代表”的资格。四家皆大欢喜,在河南省专利局主持下的一项协议上签字,就像分割一家企业的股权一样分配了各自拥有专利权的比例,把其余发明者的权利全都忽略不计。这项专利权在1992年2月获得确认,名称叫做“优化五笔字型编码法及其键盘”,也就是后来所谓“第三版”。王永民如愿以偿地成为这一专利的唯一的“申请人”及“发明人”。不过他对“第三版”提出的24项权利要求被减少为7项,其余则大都被确认为公知技术,而不能由个人占有。所有这些细节都为日后的争端埋下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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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20:18:54
不得不回这帖子。我不用五笔,但是五笔这种民族专利技术真的应该好好保护啊。现在的关键就是既得利益集团阻碍社会公平~~不改变这种状况,谈啥河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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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20:20:08
五笔才是真正的汉字输入法。没有王码五笔就没有中国计算机的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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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20:29:29
"我国目前有近5000万台计算机,每台计算机几乎都配备五笔字型软件."

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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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8楼 edwardfr 发表于 2007-08-13 20:30:49
果然是伟大社会主义和谐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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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20:51:02
我以前是用的拼音,自从用了五笔后,爱上它了,再也用不回拼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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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楼 dital 发表于 2007-08-13 21:04:39
这篇文章应该留个名。五笔里,我只知道王码最多人用,每次装机,都指定,要王码的。看完这文章,真寒啊,本来好好的东西,就这样给整S了,而且S的好惨,什么世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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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楼 蜜蕃茄 发表于 2007-08-13 21:13:19
在新技术日新月异的今天,一项有关计算机软件纠纷案审理长达数年,这种拖延执法,就是对神圣司法公正的亵渎

五笔是中国输入法的领路者,其地位应可以提升到国粹京剧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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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21:20:27
想起了一个问题:如果中国当年是姓资呢?现在会不会更和谐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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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21:20:30
我国目前有近5000万台计算机,每台计算机几乎都配备五笔字型软件.每台计算机只要向王永民交纳10元人民币的五笔字型专利使用费,王码公司目前将会拥有5亿元人民币的资产.





我周围用五笔的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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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21:22:10
一场悲哀........中国软件业的顶尖人物就这样消失在苍茫之中.......其中联想.金山等等如今耳熟能详的名字充当了刽子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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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楼 weiwei 发表于 2007-08-13 21:23:42
"我国目前有近5000万台计算机,每台计算机几乎都配备五笔字型软件."



谁信...

------------------------------- 我记得好像是从win32就开始默认就有一个五笔输入法了吧?好像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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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21:36:14
做输入码的。。唉。。王林(快码)也是比较惨。不知道还有谁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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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21:49:36
打拼音的同志们是不是已经到了提笔忘字的地步?没有,也至少经常打同音字吧。
我不知道王码五笔有这么多版呢,我只知道,我在用的就是86版。
如果你还在用拼音,试一试五笔吧,最笨的人在一个星期内也学得会,只需要一点点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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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22:05:06
中国的软件业根本就没有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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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22:13:52
说了 这么多还不是2方利益集团 狗咬狗~~~

王胜了 可以向更多的厂家收钱 但是厂家最终会把这费用转到最终用户头上
那一方胜了或者败了 对老百姓都没好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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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楼 Tea 发表于 2007-08-13 22:16:41
一个不重视专利的国家,是不可能有创造发明的。我们中国就缺不顾一切保护专利的那种盲劲,以至于现代中国对世界文明的发明贡献少之又少,完全不符合我们的大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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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22:17:09
现在流行的是第4版????可我发现好多人只会第3版,包括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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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22:18:08
呵呵 王永民



真是 半个书生,一介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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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22:19:26
Pwin32始都不含五笔输入



时代的局限性,不可强用现在的标准衡量。

悲剧时时有,如何使之不再发生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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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22:21:04
中国有中国特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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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22:31:59
只要一党专政,就别想有真正意义上的依法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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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楼 laser004 发表于 2007-08-13 22:39:55
听过这个输入法
没听说过这个案子
莫非 我已经孤陋寡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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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22:46:00
你的想法太简单了~~现实世界复杂的多~~

专利现在已经演变成行业垄断的工具,谁发明出和自己相类似的发明,威胁到自己的利益,就高举知识产权的大棒,或赔款或收购。然后将那些专利束之高阁。
举个例子:INTEL每年都有数十个专利注册。现在如果没有AMD。 INTEL想怎么定价就怎么定。 最后,我们使用电脑的成本就会增加。然后凡是任何有电脑设备的企业的成本都将提高,最终我们的生活成本都将提高。 想想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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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楼 54545 发表于 2007-08-13 23:12:53
中国之所以不能大发展,是因为官员太黑了,比黑社会还黑上千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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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23:20:58
2000年时五笔己经不红了,真正红的时候还是80年代末到90年代的前五年。
平心而论,五笔和拼音没有谁更好的说法,而是谁更适合。对于大量文字录入来说,显然五笔是有优势的。对于聊天来说则不尽然,毕竟大脑还做一次音型转换,聊天也不是准确性要求很高或需要盲打的场合,所以可能还是拼音更合适一些。
可惜我现在几乎不太会打拼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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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23:22:23
这是我天朝皇家的传统啊:慈禧说过:宁与洋人,不予家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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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楼 tinytian 发表于 2007-08-13 23:22:25
正式因为专利给Intel带来了资本的积累,然后才能进一步的投入的资金用于新产品的研发,如果Intel的专利得不到保护,AMD抄袭Intel就是了,也就永远无法长大,80X86时代不久这样么?一直抄到80586,Intel不干了,于是AMD只有寻找新的契机,收购来K5还是K6的技术等等,否则估计现在AMD还是Intel的跟屁虫,反正饿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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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楼 yangywxm 发表于 2007-08-13 23:24:44
这个不仅是中国的司法问题,还是很多公司以个人或自家利益忽视了国家的利益,中国的形象难道真的是这样子的吗?

身为中国人我们希望看到的是支持国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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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楼 tinytian 发表于 2007-08-13 23:25:09
以后见这个老不死的倪光南就骂!什么玩艺,有兴趣的可以去找找这个老不死的照片,就一脸的奸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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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3 23:30:07
你错了,钱学森想要回国的时候,米国不也千方百计要挽留他吗?那是明知道他即使不回来也不会给米国人提供研究成果也要留下他,就是想等他的技术过时,王永民就是上了这贼船,当时他要是出去了,不到两年就能携更好的软件杀回来,所以用政治手段把他羁留在国内,直到十多年后的今天他掌握的东西没有威胁性了,才放他出来跟记者诉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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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4 01:04:00
虽然我不用五笔,但是这个技术还是很有价值的,毕竟是写汉字而不是拼音拼,而且录入速度较拼音快。对于王永明败诉,我只能感到悲哀,狗屁社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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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4 01:15:46
五笔是被ZZ毁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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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4 01:44:49
多河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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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8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4 08:20:32
记得以前有过报道,好像微软是给了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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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4 08:31:29
五笔确实好用!特别是不用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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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0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4 08:55:02
这就是社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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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4 09:28:45
虽然我不喜欢五笔 可还是要支持一下他 做一件事情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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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楼 傻瓜No.1 发表于 2007-08-14 09:31:49
现状如此,或安于现状,或勇求革新!时代在变,观念也得变!一个守旧的国家,是不会有前途的!请每一位有良知的朋友,在自己的行业,用自己的真实行动来振兴民族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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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4 09:31:11
世态炎凉已有多少年,还有多少年?

这种情况下,“姓资”和“姓社”有区别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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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4 10:21:06
中国有天才,

但中国却没有比尔盖茨,没有卡马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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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5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4 10:22:44
中国多的只是靠倚着大树骗取老百姓钱财发家的暴发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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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6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4 10:27:17
王永民是中国计算机产业的英雄式人物,而联想,只变成了逐利小人。



我愿意为我使用过的五笔支付专利费,联想敢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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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4 10:36:00
比现在的狗屁不会被评上院士,评上后坐吃老百姓饭的人贡献大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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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8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4 10:43:28
姓资姓社,作者把这个问题都牵扯进来,未免太过牵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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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4 10:47:27
中国就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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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楼 fuck 发表于 2007-08-14 10:57:53
中国除了当官司的说了算,还有什么,蚁民死几个没人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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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4 11:33:29
在新技术日新月异的今天,一项有关计算机软件纠纷案审理长达数年,这种拖延执法,就是对神圣司法公正的亵渎。

==============

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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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4 11:33:58
悲哀的中国特色

沉默飘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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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3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4 11:56:46
支持王永民,不用五笔用拼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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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4 12:25:43
不用说了,这是公关稿。

一个输入法怎么会“目前只有五笔字型软件能够与国外跨国公司如微软、CA等公司的软件抗衡”,这不是公关稿是什么?

“我国目前有近5000万台计算机,每台计算机几乎都配备五笔字型软件。每台计算机只要向王永民交纳10元人民币的五笔字型专利使用费,王码公司目前将会拥有5亿元人民币的资产。 ”这不是臆断 招商是什么?

因为一审到二审时间被作者认为“比较长”,所以就“是对神圣司法公正的亵渎”,有这么诬蔑司法的么?奉劝老王,还是把王码放弃产权吧,别钻到钱眼里,你的技术已经很过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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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5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4 12:27:36
不用说了,这是公关稿。

一个输入法怎么会“目前只有五笔字型软件能够与国外跨国公司如微软、CA等公司的软件抗衡”,这不是公关稿是什么?

“我国目前有近5000万台计算机,每台计算机几乎都配备五笔字型软件。每台计算机只要向王永民交纳10元人民币的五笔字型专利使用费,王码公司目前将会拥有5亿元人民币的资产。 ”这不是臆断 招商是什么?

因为一审到二审时间被作者认为“比较长”,所以就“是对神圣司法公正的亵渎”,有这么诬蔑司法的么?奉劝老王,还是把王码放弃产权吧,别钻到钱眼里,你的技术已经很过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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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6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4 13:14:39
没关系,把发明卖给外国人,再让他们来收中国人的钱,这样就好受了,中国人多数都是,恨人有气人无,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只有用利益来刺激他才会有人站出来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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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7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4 13:50:34
窝里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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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8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4 13:51:12
社会主义真它妈的好,

自己的知识产权,自己都不保护,

免费让大企用。

联想那个(强X、伦X、鸡X)法律它妈,没办法,我们老百姓只能那个(强X、伦X、鸡X)联想它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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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9楼 生活还在继续 发表于 2007-08-14 13:56:47
当看这则新闻,自然联想到了前两天国家重视“教育”,为教师提供免费旅游的名额,在今天的新闻频道报道15的在校女孩子用菜刀砍伤同伴,差点犯谋杀罪。为了只是小女孩偷了同伴的钱被同伴发现,怕被告发,竞用菜刀砍死同伴。。。。

这就是中国的教育。

有些人可能会说这是极少数的事,但极少数的事普遍都在发生~!!

看看少年犯每年都在增加,而大都新闻都只是说父母没有管教好孩子,学校无任何责任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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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0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4 14:03:29
联想这个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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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1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4 14:03:38
应该还王永民一个公道,至少要支付象征性的版权费。这不是额外的开支,这是对本国技术创新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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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2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4 14:24:35
美国有反垄断法,intel独大就面对分拆的可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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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3楼 气死了 发表于 2007-08-14 14:54:46
垃圾啊,那么多垃圾,好恶心,我支持王永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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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4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4 15:03:18
我觉得某些人做了XX的走狗,在自己国家的知识产权却得不到应有的保护。。。

也反映出一些所谓的大公司:X想、X正。。。所有使用五笔字库的公司是怎么壮大起来的?吃别人的肉,吐自己的骨头....真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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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5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4 15:23:05
给中国人一个自由,我们可以支撑起这个宇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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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6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4 15:25:56
四楼的sB,发明专利是终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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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7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4 15:30:39
五笔是王永民发明的,这个谁都知道,正如视窗是微软的一样。为什么可以付钱给微软,却不能付钱给王永民。



王永民可以授权联想免费使用,打破他们的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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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8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4 16:21:23
这就是某些当权者的心态呀!

中国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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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9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4 16:30:07
悲哀啊。



验证码 1554 要我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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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0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4 17:31:37
比起支付版权 厂商认为还是花钱请相关人士XXXXXX简单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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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1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4 17:4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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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2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4 18:35:37
悲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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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3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4 21:30:49
对于五笔,没有什么兴趣,但对于那些诸如联想公司的做法,确实有些过不去,而且还成立什么会,群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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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4 22:01:05
窝里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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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5楼 cooky 发表于 2007-08-14 22:27:12
严重支持王永民!!!



ps:以上的汉字我是用五笔打的,王先生要是收专权费我立马给寄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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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6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4 22:36:22
是用姓社的钱给了姓资的,是一场大是大非的 问题.



放TM的狗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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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7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4 23:20:05
拼音输入法是谁发明的啊 版权呢?是谁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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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8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5 00:16:49
不错,很有特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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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5 02:28:08
个人怎么跟官斗,这就是中国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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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0楼 JJYY 发表于 2007-08-15 09:20:16
你懂个P,用五笔的人多了去.一看就知道小P孩.

我就用五笔,一分100字左右,拼音也会打,50字左右.顺便说一句,我普通话也过二甲



别跟我说,会五毛的不会拼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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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楼 baibeely 发表于 2007-08-15 09:52:20
汗!那些目光短浅的执法人,不仅偷了别人的知识,捎带着还把人家的信心抱负一并打的稀巴烂!原来人现在也可以无耻到这种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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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5 10:19:35
伊目前形势看,中国只能是制造大国。

而且仅仅是粗放型的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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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3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5 10:25:56
深感震惊,对王永民的败诉深感不平!

典型的中国人的劣根性导致了王永民的败诉!

呼吁王永民擎起“人大代表”大旗,请全国人大代表参与重审!

中国发展到目前阶段,王永民居然会败诉,足可见中国之崛起,路漫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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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5 10:35:04
一定要想办法出国发展!

呕心沥血,耗费无数心神精力,发明创造出如此能与外国巨头抗衡的软件,对中国之腾飞发展做出如此大的贡献,

居然败诉!……

令人心寒、令人愤怒、令人对中国司法公正表示怀疑、令人对国人在中国的知识产权专利受保护程度表示怀疑、对中国软件与外国同行竞争实力发展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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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5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5 10:46:44
针对王永民专利知识产权案败诉,



强烈呼吁国内同业精英:

深刻吸取该案教训,如有任何新的不朽发明,一定别忘考虑先外国后国内顺序注册专利,然后以外国公司背景,天价卖给国内厂商、收取天价专利使用费!微软能在国内横行,同业精英应认真虚心学习其操作模式!陈旧的国人司法观念不能保护你们,你们只有注意加强自我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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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6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5 11:06:49
TMD 一群Z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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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7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5 11:06:52
支持王永民,开发软件不容易的,只有猪才好吃懒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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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5 11:11:23
倪光南 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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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9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5 11:17:03
为王永民感到悲哀。辉煌与凄凉!我们要努力使用五笔,别让一代科学家的成绩没落下去,历史会记住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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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0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5 12:26:30
国家不保护你的劳动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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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1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5 13:18:29
文明用语奶真无聊,随便复制一句都变热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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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2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5 16:28:04
又飘过一个用五笔的,不是 是程序员。 7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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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3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5 16:35:06
关键是联想公司做了强盗,五笔字型才没有得到专利。



光南那老家伙背后搞了很多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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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4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5 23:18:36
“人类失去联想,世界将会怎样………………联想电脑~”(一个大显示器转转转,然后一块大石头刻的字砸下来了)。这是那年的广告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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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5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5 23:22:48
这就是中国,还爱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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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6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6 00:43:41
微软前几年就有这样的官司 结果呢??

微软还不是没有分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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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7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6 00:53:55
请注意!!你所说的资本的积累是那里来的~~~~

我们设想一下,如果intel真的垄断了整个行业,所有的标准它说了算,它说多少就多少,你又如何??
最后 你不得不为垄断行为买单。就算你自己不用电脑,但是还要许许多多的生活,生产部门和企业需要 这个成本最终会落到你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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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8楼 KK 发表于 2007-08-16 01:11:45
我是在高三的时候用小霸王练了大半个暑假才算是学会并可以用它来打字的,到现在已经10多年了,现在到没装拼音的机器上那叫一个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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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9楼 KK 发表于 2007-08-16 01:14:51
更正,意思全反了。。到“没装五笔的机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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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0楼 shania 发表于 2007-08-16 02:26:57
又一用五笔且非文员的人飘过……我也用极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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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1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6 03:10:19
用五筆的也飄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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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2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6 05:38:33
上学时背王永民编的五笔字根表,看他出的五笔书,虽然至今仍然没学会用五笔,但是还是特别佩服他,为他鸣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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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3楼 sc 发表于 2007-08-16 12:28:33
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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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4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6 12:54:48
顶他 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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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5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6 13:18:10
用五笔非常熟练的闲人飘过,除了同情老王我也做不到什么,同时鄙视某个党派的无能和无能的领导,以及没人性的人渣们,支持老王出国,在某个党派领导下你不会得到多少产权保护的,保护的是他们自己,不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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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6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6 15:13:16
这不给中国特色的脸上抹黑吗,真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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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7楼 ghostweo 发表于 2007-08-16 19:04:02
喂,喂,汉芯呢,抄的东西就不吭声了,肯定是有人管着.说明我们内外通吃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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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8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6 20:46:57
吃的,总要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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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9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6 21:55:15
确是农民出身 ,咋了?你有资格批评人家?就烦你这种装B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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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0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7 13:00:49
坚决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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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1楼 3 发表于 2007-08-17 13:37:15
……中央有关部门负责人非常重视这件事,做出指示劝阻王永民不要出国定居,并且帮助王永民解决问题,这才让王永民先生渡过了难关……



无语了,有党中央这么坚挺的后台还怕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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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2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7 13:44:35
今天的盗版,不重视知识产权,天天被外国公司追要什么权利金原来从这个时候就有了,中国人钱不给,把钱给外国人,那时的这些家伙真是的,唉,和谐吧,一切都随着和谐而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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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3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7 14:18:29
无语了,操它M的,狗屎法官,一切都是狗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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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4楼 东坡也匿名 发表于 2007-08-17 21:55:43
王先生不幸生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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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5楼 margin 发表于 2007-08-18 00:02:23
想想主要是对开发人员的态度。。。“尊重知识产权”说得最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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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6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8 09:25:08
俺开发的,用的也是五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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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7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8 10:15:00
"王永民从四川调回家乡河南省安阳,在安阳科委工作。"错误!!!不是"安阳",而是"南阳".

"在新技术日新月异的今天,一项有关计算机软件纠纷案审理长达数年,这种拖延执法,就是对神圣司法公正的亵渎。"美国司法部诉微软公司案件同样长达数年,有人说过"是对神圣司法公正的亵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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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8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8 14:13:17
回头想想英国当年是如何处理一个木匠做出了航海钟的发明的,咱们现在能怨谁?

咱们的软件,有什么?许多不错的小软件,国人开发,但没有中文版。

但凡做软件的,千万不要对国内市场有任何幻想,而是应该务实地从这些血淋淋的案例中了解现实,从而走出一条务实的创收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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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9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8 14:41:07
嘿嘿,我周围都用五笔,但我不能说拼音没人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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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0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8 16:35:33
我为王码五笔干感到不值.



中国.就这么一个社会.

我用五笔.我知道它的好处.谢谢你的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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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1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9 00:24:32
1993年12月24日下午2点,联想集团总部6楼会议室召开“发展汉字输入技术与保护知识 产权关系”研讨会。到会的有联想集团原总工程师、联想汉卡发明人倪光南,中国长城计算机集团公司总经理曾砚明,中信技术公司张元凯,北京晓军电脑公司总经 理雷军,四通公司总工程师刘菊芬等计算机和汉卡生产厂家,以及有关汉字研究的专家学者。



一群LJ,还TMD专家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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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9 00:31:12
以后买神州电脑,

都不买联想!

难怪有人说知识分子犯罪最可怕,

一群所谓的专家学者为了自己的利益聚在一起“谋害”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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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3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19 14:08:48
双拳难敌死手,好汉架不住人多。
中国的知识产权不是被盗版害死的,是被这些所谓的正义厂商害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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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24 22:49:05
支持王教授。联想,东南,二审法官,不得好死!!!!!!!!!!!!全部绝种!!!!!!!!!!全家死光!!!!!!!!!!!!!!!!!!被阉割。被奸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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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5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24 22:52:42
引用@卖炭翁的现代版。国有企业们就是太监,把炭抢走不说,还顺便把牛牵了。老翁想移居国外,结果某些当官的这时跑出来假惺惺地说他是人才,不能流失到海外。某党发家史中这类巧取豪夺干的还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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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6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24 22:53:09
卖炭翁的现代版。国有企业们就是太监,把炭抢走不说,还顺便把牛牵了。老翁想移居国外,结果某些当官的这时跑出来假惺惺地说他是人才,不能流失到海外。某党发家史中这类巧取豪夺干的还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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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7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24 22:54:15
支持王教授。联想,东南,二审法官,不得好死!!!!!!!!!!!!全部绝种!!!!!!!!!!全家死光!!!!!!!!!!!!!!!!!!被阉割。被奸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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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8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24 22:55:45
支持王教授。联想,东南,二审法官,不得好死!!!!!!!!!!!!全部绝种!!!!!!!!!!全家死光!!!!!!!!!!!!!!!!!!被阉割。被奸杀!!!!!!!!!!靠文明用语,他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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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9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24 22:58:05
支持王教授。联想,东南,二审法官,不得好死!!!!!!!!!!!!全部绝种!!!!!!!!!!全家死光!!!!!!!!!!!!!!!!!!被阉割。被奸杀!!!!!!!!!!

恶人有灾。全民行动,骂死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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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0楼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7-08-24 22:59:15
用五笔非常熟练的闲人飘过,除了同情老王我也做不到什么,同时鄙视某个党派的无能和无能的领导,以及没人性的人渣们,支持老王出国,在某个党派领导下你不会得到多少产权保护的,保护的是他们自己,不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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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nbeta.com/articles/3631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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